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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闺秀?
说实话,陆饶已经不记得刚刚那位“大家闺秀”的详细面貌了,只隐约有印象:她的小腿很白,长发很黑,遮住了小半张脸。
常磊刚难受地说:“她当年跟我哥领证的时候,笑得很幸福,却想不到如今……”
刚刚在医院,陈沫跟他说了她额头上伤口的由来,常磊刚愤怒之余,更多的是懊悔。
常磊刚一直都暗恋陈沫,从他当年来c市上大学开始,在那个年少轻狂的年代,陈沫符合他对女人的所有幻想:曼妙动人的身材,素净多情的面容,温柔婉转的软语……就连她唠唠叨叨的劝诫,他都心甘情愿地照单全收——可惜岁月到底没有善待这个女人。
常磊刚当年混混一个,陈沫那就是他的女神,他的公主,他心目中的白月光,因此哪怕他在外面再混账,抽烟喝酒,斗殴闹事,到了陈沫面前也得扮乖——可是混混就是混混,他也自觉那时候的自己配不上陈沫,而且也不觉得陈沫会看得上自己,更何况那时候陈沫正跟他哥处在热恋期……
现在想想他真是恨死了自己当年的懦弱。
“不行!我不能放任那个混蛋继续欺负她。”常磊刚愤恨道,“她回去会被继续虐待的,她身上的伤痕就是证据。”
“你脱她衣服看啦?”陆饶问。
常磊刚一下子脸暗红:“别、别别乱说!”
陆饶:“不然你怎么知道她身上有伤痕的。”
常磊刚脸色更加异样了,闷不吭声。
陆饶烟瘾上来,揉了揉鼻头开始掏烟,他从烟盒中抖出支烟来,衔在唇角,垂下的眼睑闪了闪,凉声道:“带打火机了吗?借个火。”
常磊刚这才回过神来,取出打火机打了火递过去。
陆饶吐出一口烟,封闭的车内,一下子烟雾缭绕。
他漫不经心地说:“你小心着了那个女人的道。”
常磊刚立刻不服:“阿饶你说什么,我说过她不是那种女人,她不是你所认识过的任何一种女人。”
陆饶叼着烟,那张人畜无害的精致脸蛋上无辜不再,声音倒像是浑不在意:“不就是个女人么,你喜欢就上了,我又不会拦着你,冲我吼什么。”
那语气,倒比常磊刚这个混混更像个流氓,百分百纯正的那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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